砍掉特偵組這隻司法怪獸吧!
若存有選擇性辦案的空間,也就不純不淨了。
今天司法委員會併案審查『法院組織法刪除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』,也就是討論廢除特偵組案。檢察總長因由總統提名,具有高度政治色彩,特偵組檢察官又由檢查總長任用,辦案時難免受到政治干擾。前有黃世銘捲入馬王政爭風波,年初又因馬英九所涉三大弊案被簽結,已被外界嚴重詬病。
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也認同長期來看,需要廢除特偵組,否則會造成檢查體系疊床架屋。我看特偵組今年也才編列100多萬預算,相較往年500多萬的預算規模縮水很多,既然大家都認為不需要一個體制外的怪獸,廢除之日亦不遠矣。